项目合作联系人:范经理     24小时在线:139-8001-5715  133-4884-2985  133-4882-7618
你的当前位置:
新闻动态
工程变更处理的方法
来源: | 作者:工程变更处理的方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0 | 141 次浏览 | 分享到:

林峰脉俞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致力于高技术人才进行管理,建设完善的的报价体系,提高建筑工人持证率,完善民工工资发放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生活管理保障措施。公司不但重视引进人才,而且重视培养大批具有中、高级职业资格的技术工人。同时公司拥有一级消防资质,一级机电资质,一级装修资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资质,电力工程用承装修饰资质,机电资质,输变电资质以及其他建筑工程需要用到的资质都有。

工程变更处理的方法


  一、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


  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工程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下列内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1)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


  (2)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变化;


  (3)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工程变更单应符合附录C2表的格式。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二、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


  三、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取得建设单位授权;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四、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五、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