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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消防公司挂靠介绍证书办理的十大“行规”
来源: | 作者:profc3b57 | 发布时间: 2020-03-01 | 1917 次浏览 | 分享到:
证书办理十大“行规”

1、挂证不挂章:一般而言,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只愿挂证,不愿挂章,证章由持证人保管。

2、费用全报销:异地办理者,所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 等由用证单位全全报销。

3、多证合一: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办理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若除了欲办理到外单位的证书外还有其它证书挂在别处,需将以往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或退工后方可办理。

4、不参与投标:持证人需要办理本人证书时,一般证书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不用于招投标或挂项目,不参与审图等工作,如确实需要,则费用另算。

5、社保另算:除证书办理费用外,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政策,企业有可能需要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办理费之内,切记。

6、注册期签约:多数一级证书(如一级建造师)及设计类证书(如建筑师、结构师)挂证者办理协议签订时间一般为一个注册周期(如2年或3年),费用分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7、见证付款:持证人与用证单位达成意向约见后,一般而言,用证单位见到证书原件后须支付订金 给持证人,建委验收后支付挂证费用(一般为一年的挂证费用)的剩余款项。

8、转注与注册:初始证注册新单位对企业而言注册流程相对繁琐,而已注册证书的持证人对证书办理市场行情的把握度较高,基于这两方面原因,初始注册的办理费用一般会低于转注册的办理费用,(ps:新考出初始证,建议尽快升级为转注册证书,先找个单位注册,不要在乎第一次的费用)。

9、注册问题:由于证书原因造成的注册不成功,企业方有权索回之前支付给持证人的订金,拒绝支付协议商定的挂证费用。

10、约满退证:为避免协议期满后持证人证书能顺利取回,一般在协议签订之后,用证单位应提前为持证人开好协议期满后的退工单(即解聘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